就在这片被赣水润泽的土地上,孕育了人间才俊张鸣冈。他以八十一载春秋,在明末波诡云谲的政治舞台上,书写了一曲正气凛然的生命壮歌。

赣水汤汤,自南向北,流经万安县窑头镇时,水面骤然开阔,似有吞吐天地之气。江边有个村子,名叫轸塘(现改名为横塘)。立于村口,但见一座气度非凡的赭红色的门楼巍然耸立,这就是赫赫有名的张鸣冈牌坊。
牌坊系用红米石筑就,共三层,高五米,宽四米,两侧各立一抱鼓石。牌坊的上部两层两面都嵌刻着浮雕图案,正面门楣上石质阴刻“奕世恩纶”四个大字,右刻“钦差巡抚江西左副都御史夏良巡按江西监察御史吴达可为”,左刻“万历甲申敕封文林郎湖广襄阳府宜城县知县王寅诰赠中宪大夫大理寺左少卿张尚贤立,万历癸卯秋九月吉立”。牌坊背面门楣上阴刻“两京上卿”,下刻“万历癸卯进士太子少保刑部尚书前任总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鸣冈”等字。
历经四百年的风雨洗礼,门楼依然鲜艳如旧,依然气宇轩昂。就在这片被赣水润泽的土地上,孕育了人间才俊张鸣冈。他以八十一载春秋,在明末波诡云谲的政治舞台上,书写了一曲正气凛然的生命壮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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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张鸣冈自幼聪颖过人,五岁能诵《三字经》,七岁通晓《论语》,十岁便能提笔作诗。他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乡绅,虽家道殷实,却深知“诗书传家远”的道理。每日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进书房,张鸣冈便端坐在书案前,诵读经典,笔耕不辍。
嘉靖三十七年(1558),二十三岁的张鸣冈中举,名震乡里。但他并未满足于此,而是继续埋头苦读,在万安城外的“龙溪书院”潜心钻研。书院背靠青山,面临赣江,环境清幽,是读书的好去处。张鸣冈常常独坐江边,望着滔滔江水,思考着国家大事,“赣水滔滔日夜流,书生心事付东舟。他年若遂凌云志,定教天下换新秋”,表达了自己的雄心壮志。万历八年(1580),四十五岁的张鸣冈高中进士,被授予行人司行人之职。从此,踏上了仕途,开始了他波澜壮阔的政治生涯。
万历年间,明朝已进入中后期,政治腐败,宦官专权。张鸣冈初入官场,便目睹了宦官张诚、张忠等人在朝中横行霸道,欺压百姓的种种恶行。他心中愤懑,却无处发泄。1585年,张鸣冈调任御史,有了直接向皇帝进言的机会。他连夜撰写奏疏,痛陈宦官专权的危害,言辞激烈,字字珠玑。他在奏疏中写道:“宦官之祸,自古有之。然今之宦官,尤甚于古。他们结党营私,排除异己,把持朝政,致使纲纪废弛,民不聊生。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奏疏呈上后,万历皇帝震怒,将张鸣冈贬为广德州判官。从京城的御史到地方的小官,张鸣冈的仕途遭受了重大打击。但他并未气馁,在广德州任上,他勤政爱民,整顿吏治,兴修水利,深得百姓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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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年,七十五岁的张鸣冈被任命为兵部右侍郎、右佥都御史,兼任两广总督。此时的两广地区,税监横行,民不聊生。张鸣冈到任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税监李凤等人以征税为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百姓苦不堪言。张鸣冈决定采取行动。他先是暗中收集证据,掌握了李凤等人的罪证。然后,他亲自撰写奏疏,向万历皇帝痛陈税监之害。他在奏疏中写道:“两广之地,本为富庶之乡。然今之税监,如狼似虎,他们巧立名目,横征暴敛,致使百姓流离失所,田地荒芜。长此以往,两广必将成为不毛之地!”
万历皇帝收到奏疏后,虽然对张鸣冈的直言不讳有所不满,但考虑到两广地区的稳定,最终还是采纳了他的建议,下旨严惩李凤等人。张鸣冈趁机整顿税制,减轻百姓负担,使两广地区逐渐恢复了生机。
此刻的澳门,许多洋人嚣张跋扈,不服从本地政府管理。为此,张鸣冈向朝廷上奏,说:“澳夷盘踞内地,近且匿养倭奴以为牙爪,则驱逐之难;闽广奸人窜入澳中,搬唆教诱,则隄防之难。”又说:“粤之有澳夷……有谓宜剿除者,有谓宜移之浪白外洋就船贸易者,顾兵难轻动,而壕镜在香山内地,官军环海而守,彼日食所需,咸仰于我,一怀异志,我即制其死命。若移之外洋,则巨海茫茫,奸宄安诘?制御安施?似不如申明约束,内不许一奸阑出,外不许一倭阑入,无启衅,无弛防,相安无患之为愈也。”1614年底,张鸣冈再次上疏:“粤东之有澳夷,犹疽之在背也;澳之有倭奴,犹虎之傅翼也。”
如何治澳,当时还是一个崭新课题。朝廷仕宦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大致可归为两种:一种是温和的,一种是强硬的。开始,明朝廷不以为然,往往以“时朝议以事多窒碍,寝阁不行。”直到万历四十二年,明廷才正式采纳张鸣冈的奏议,即允许葡萄牙人居留澳门,但要加强防范和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三部分:首先是准许葡萄牙人有一定限度的“自治权”。1623年起,明代政府给予葡萄牙人在澳门租居地的自治权,却不是独立的管理权,而是继承唐宋以来优待外国商人的“蕃坊”制度。明朝在澳门设有“提调、备倭、巡缉行署”,土地权、行政权、司法权、军事权仍然属于明朝中国政府。其次,免除澳门海禁。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人居住澳门后,“粤有澳门定例,准番船入口贸易”,至明末八十多年“一切贸易都在澳门进行”,使澳门的对外贸易进入黄金时代,成为广州对外贸易的外港和西欧国家在东方进行贸易的中继港。再次,对澳门贸易免税、减税和免查。明代对外贸易由市舶司执行舶税征收制度。凡外国舶船来贸易者,均要经过盘验及征收关税才能入境。隆庆五年(1571)以后,因为“夷人报货奸欺,难于查验,改定丈抽之例,按船之大小以为额税。西洋船定为九等,后因夷人屡请,量减抽三分,东洋船定为四等”。明朝原规定澳门“夷船饷原额银二万六千两,续因缺银太多,万历三十四年,该司道议详两院会提,准允减银四千两”,实额银二万二千两。也就是说,凡舶入澳门贸易者,一律要缴纳“抽分”和舶税。但对葡萄牙人来澳门贸易,给予优待。澳门由此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中国政府行使主权直接管理,而葡萄牙人得以居住和经营贸易的“特区”,一直坚持到光绪十三年(1887)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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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四年(1616),张鸣冈被任命为南京刑部尚书。此时的张鸣冈,已是八十一岁高龄。他深知自己时日无多,但仍然坚持处理政务,审理案件,力求做到公正无私。
同年十一月初一日,张鸣冈在南京刑部衙门的书房中安详离世,享年八十一岁。他去世的消息传出后,两广地区的百姓纷纷自发前来吊唁,哭声震天。他们手持白幡,在张鸣冈的灵前跪拜,感谢他生前为百姓所做的贡献。
后来,张鸣冈的遗体被运回万安县城安葬。他的坟墓位于赣江之畔,背靠青山,面临江水,仿佛在诉说着他的一生。他的事迹被后人传颂,成为赣江之畔的骄傲。
文/郭志锋